豫宝协〔2013〕22号
各位玉雕大师:
为加强玉雕高级人才队伍管理和建设,维护玉雕大师这一神圣荣誉称号,制止有人盗用省宝协名义滥发证书的行为,根据《“河南省bd官方网雕刻大师”荣誉称号认定实施办法》,经研究决定,从2013年起,对2011年以前所认定的河南省玉石雕刻大师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换发新证。
一、年检范围:2004年—2011年河南省宝协认定的所有河南省玉石雕刻大师。
二、年检截止时间:2013年10月31日。
三、年检申报内容:
1、按照《“河南省玉石雕刻大师”年检登记表》(附表1)要求项目,认真填写,签名,按属地连同玉雕大师证送交或邮寄至具体地址(见附表2);
2、凡按《“河南省玉石雕刻大师”荣誉称号认定实施办法》通过年检的,统一换发新证;
3、本年度年检不收任何费用。
四、年检公告:本年度年检结果将于2013年11月30日在河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网予以公布。
五、提示:根据《“河南省玉石雕刻大师”荣誉称号认定实施办法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:
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撤消“河南省玉石雕刻大师”荣誉称号:
①连续三年以上无新作品创作的;
②连续二次不正常参加审验的;
③连续二次未通过审验的;
④对伪造事迹或窃取他人成果,骗取荣誉称号的。
以上情况经核实,经河省宝协批准,可以撤消其荣誉称号,收回荣誉证书,停止因获得荣誉称号所享受的一切待遇,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。未经过省宝协认定委评审认可的,不予承认,不发新证。
六、年检联系地址:(见附表2)。
望各位大师,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,认真做好年检登记和核验配合工作。
附表:
1、“河南省玉石雕刻大师”年检登记表
年检登记
2、送交地址及联系方式
联系方式及各地送报地址
河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
2013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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